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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簡介
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隸屬于吉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成立于1980年,原名稱為“吉林省醫學檢驗中心”,掛靠吉林省人民醫院,1982年更名為“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1993年從吉林省人民醫院劃分出來,成為原吉林省衛生廳直屬事業單位。2011年8月經吉林省編辦批準,加掛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牌子。2004年被原吉林省衛生廳確定為吉林省臨床檢驗技術質量控制中心,2013年更名為吉林省醫學檢驗科醫療質量控制中心。
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現有正處級領導1人,副處級領導3人。編制29個,其中管理人員5人、專業技術人員21人(正高資格6人、副高資格8人、中級資格5人、初級資格3人)、工勤人員2人。內設機構8個:辦公室、財務科、綜合信息科、質量管理科、血液檢定科、質量監測科、質量評價科、醫院改革督導科。主要承擔省衛生和計生委醫政、醫管、醫改相關工作的技術管理和業務指導職能。
主要職責:
(一)吉林省臨床檢驗中心
1、負責吉林省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檢驗質量的監督管理工作。
2、組織吉林省醫療機構臨床實驗室和采供血機構實驗室室間質量評價活動。
3、負責吉林省臨床實驗室技術準入管理:依據國家標準、部門規章對實驗室開展分子診斷項目實驗技術條件準入管理和實驗室考核驗收。
4、開展臨床檢驗科學研究,開發、使用與推廣新技術。
5、組織吉林省內臨床檢驗學術活動及信息交流。
6、負責臨床實驗室技術人員培訓:對檢驗技術人員開展規定的資質認定和技能培訓。
7、向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提供臨床檢驗管理和技術方面的咨詢意見。
8、承辦國家衛生和計生委臨床檢驗中心和吉林省衛生和計生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吉林省醫療機構質量監測評價中心
9、加強全省醫療機構服務質量監測與評價管理,組織開展醫療機構服務質量日常監測、信息收集整理和統計分析。
10、起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等級評審評價標準,承擔醫療機構等級評審和周期性評價的相關工作。
11、負責對基層醫療機構服務質量評審評價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實施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的檢查評估。
12、組織開展醫療機構改革調研,組織實施醫院管理業務指導和培訓。
13、承辦醫療機構服務質量評審評價工作咨詢和投訴。
14、開展醫療機構服務質量評審評價工作相關領域省內和國內的交流與合作。
15、承辦國家醫療管理服務指導中心和吉林省衛生和計生委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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